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市任城区五里屯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E************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10-370811-04-01-465592 |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五里屯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该项目总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129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5325.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047.4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等单体工程(包含单体、所有洞口预留、开孔及封堵、标识标牌、车位划线等);室外配套(包括室外道路、绿化、铺装、综合 管线及市政接驳、围墙、 大门、小品、监控、机房系统、道闸、传达室、地上划线、钢结构雨棚、车库出入口雨棚等);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与各专业配套工程所需开孔及封堵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等。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翠柏路以东,任兴路以南,任通西路以北。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开标二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报价 (元) | ******3.41 | ******4.94 | ******8.59 | ||||||||||||
措施项目费(元) | ******3.95 | ******9.92 | ******2.42 | ||||||||||||
其中电梯工程报价(元) | ******.30 | ******.80 | ******.67 | ||||||||||||
室外配套工程造价下浮率 | 3% | 3% | 3% |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
工期(月) | 18 | 18 | 1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注册证书编号 | |||||||||||
1 | 邱东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川************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刘建明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晋************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成伟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京************ | |||||||||||
四、评标情况 | |||||||||||||||
本项目******委员会为山东省建设工程综合专家库随机抽取的5名专家及2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城分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于2024年12月31日10:00至2024年12月31日 18: 2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城分中心完成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2025年01月0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孔经理 联系电话:****** | |||||||||||||||
其他事项 | 本公示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4430/Ren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