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 南审批投资审字﹝20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宫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性质:设备采购 2.1.2 项目地点:南宫市精神卫生中心 2.1.3 建设规模:南宫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2.1.4 合同概算价:共计535万元,其中:一标段:93万元;二标段:300万元;三标段:142万元。 2.1.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重复经颅磁治疗仪、心率变异分析仪;二标段: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三标段:医用血药浓度分析仪、智能单剂量摆药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如为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3.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月07日 00:00时至 2024年12月13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月28日 08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政策,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8.1联系人:朱明月 电话: 0311-******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选用“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付费主体由投标人承担。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宫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南宫市 联系人:刘维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2号楼一单元1404室 联系人:朱明月 联系电话:0311-****** |
|||||||||||||
【关闭窗口】 |
首页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