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阳县赵保镇宜赵路两侧村庄环境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宜阳政采磋商新(2024)0048-1号-1 | 宜阳县赵保镇宜赵路两侧村庄环境提升项目 | ******.88 | ******.88 | 是 | ******.88 |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 工期:6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2根据洛采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