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喷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400吨多晶莫来石纤维及1500吨制品项目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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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喷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溪县工业园区C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 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C区,占地面积29069.6m2,总建筑面积约22736m2,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5′44.077″,北纬27°56′52.077″。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6.80%。 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展示柜5000件/a。 展示柜主要工艺流程:锯料→钻孔、开槽→腻子粉打磨→封边→调漆→喷底漆→喷面漆→晾干→定型→组装→质检→包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漆雾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漆雾处理废水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金溪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金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双陈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 木屑粉尘 ,腻子粉投料搅拌粉尘,打磨粉尘,熔胶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涂胶废气。 木屑粉尘,腻子粉投料搅拌粉尘,打磨粉尘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熔胶废气、涂胶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 36/1101.6-2019)表1和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水帘喷淋+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VOCs、甲苯和二甲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 36/1101.6-2019)表1和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漆雾(以颗粒物表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木工导航锯、封边机、数控雕刻机、空压机、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运行,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绿化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布袋回收粉尘、污泥、废胶桶、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漆雾处理废水、废过滤棉、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布袋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后存放至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污泥、废胶桶、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漆雾处理废水、废过滤棉、废机油为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VOCs排放量≤1.036t/a。 |
项目名称 | 年产400吨多晶莫来石纤维及1500吨制品项目重大变动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溪县工业园区C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北片区(金溪工业园C区),占地面积15187.3m2,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6′20.599″,北纬27°57′5.424″。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74%。 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400吨多晶莫来石纤维。 主要工艺流程:溶解混合成胶→浓缩→成纤→烘干→中温热处理→高温煅烧→整形→包装→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金溪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金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双陈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中温热处理废气(氯化氢)。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浓度限值,通过5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中温热处理废气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通过2根40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喷丝塔、成纤铺棉机、空压机、热处理炉、高温煅烧炉、风机等设备运行,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音隔音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建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各应急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以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NOx排放量≤1.954t/a,COD排放量≤0.147t/a,NH3-N排放量≤0.020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