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越秀校区1栋学生宿舍及公共区域卫生间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大学越秀校区1栋学生宿舍及公共区域卫生间装修工程(项目编号:JG2024-6912)已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原招标公告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土建装修、机电类相关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或机电类相关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二、将招标文件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条款号:4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75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删除(保留范本原文)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六: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 |
备注: 2、本表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需提供2024年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详见基本要求。 |
备注: 2、本表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需提供2024年12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详见基本要求。 |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增加 |
(七)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1、******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5、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6、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7、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原文条款:
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
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同一岗位人员提供多名人员证书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扫描件,人员社保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11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证明及返聘合同,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所有证明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证书年限以取得的技术职称证书发证之日起计。
1.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业绩及奖项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单位可只需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业绩信息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担任职务等信息(如奖项证书无显示负责人姓名则需在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上体现负责人姓名及担任职务等信息)否则不作为负责人业绩;完成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获奖时间以网页中获奖情况信息栏显示的颁奖时间信息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网页中获奖情况信息栏******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获奖业绩网页信息为依据。
2、企业资信:
2.1、类似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单位可只需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业绩信息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2、企业获奖: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需提供网页信息截图及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网页中获奖情况信息栏显示的颁奖时间信息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网页中获奖情况信息栏显示的奖项名称为准,不计算******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获奖业绩网页信息为依据。奖项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3、第三方评价: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的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及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
2.4、工程研发能力
2.4.1“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获奖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和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2.4.2“部级工法”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行业协会证书发证机构必须是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组织方为有效(需提供网页信息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无该证书的不予计分。
3、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相应条款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70分) |
||
1 |
项目管理团队 |
10分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满足《拟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得10分,不满足《拟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要求的,每缺少1人或1人不满足的扣3分,本项最低得0分。 |
2 |
技术负责人 |
20分 |
(1)取得建筑工程类或机电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5年(含)以上的,得10分;取得建筑工程类或机电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含)至15年(不含)的,得8分;取得建筑工程类或机电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不含)以下的,得6分。 (2)取得建筑工程类或机电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5年(含)以上的,得4分;取得建筑工程类或机电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0年(含)至15年(不含)的,得2分;取得建筑工程类或机电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0年(不含)以下的,得1分。无或者其他情况不得分。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岗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5分;无或者其他情况不得分。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岗位完成过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安全文明施工类或质量类奖项的,得5分。 |
3 |
质量负责人 |
10分 |
(1)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5年(含)以上的,得10分;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含)至15年(不含)的,得8分;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不含)以下的,得6分。 (2)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5年(含)以上的,得4分;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0年(含)至15年(不含)的,得2分;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0年(不含)以下的,得4分。无或者其他情况不得分。 |
4 |
安全负责人 |
5分 |
(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5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
5 |
造价负责人 |
7.5分 |
(1)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0年或以上的,得5分,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0年以下的,得2.5分。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具有造价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5分。具有造价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 |
6 |
专业工程师 |
17.5分 |
建筑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 电气工程师:具有电气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5分;具有电气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 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5分;具有给排水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 材料工程师:具有材料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5分;具有材料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 消防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 |
二 |
企业资信(30分) |
||
1 |
类似工程业绩 |
1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3分, 本项最多得12分。 |
3 |
工程奖项 |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的业绩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类或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不满足以上情况不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 |
4 |
第三方评价 |
3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5 |
工程研发能力 |
9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或以上)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合 计 |
100分 |
|
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
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同一岗位人员提供多名人员证书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扫描件,人员社保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12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证明及返聘合同,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所有证明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取得职称的年限以职称证书的授予或者发证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获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年限以注册证书的签发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1.2技术负责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证明材料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技术负责人姓名、担任职务等信息(如证明材料无法显示负责人姓名及担任职务,须提供经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
1.3技术负责人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如果获奖证书不能体现技术负责人名字,投标人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技术负责人担任技术负责人职位完成的竣工验收文件体现该人员姓名作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证明材料无法显示负责人姓名及担任职务,须提供经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
2、企业资信:
2.1、类似工程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提供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2、企业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提供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评审。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否则不予计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2.3、第三方评价: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的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及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
2.4、工程研发能力
2.4.1“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获奖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提供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4.2“省级或以上工法”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行业协会证书发证机构必须是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组织方为有效(需提供网页信息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无该证书的不予计分。
3、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拟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原文条款: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资料员(数据员、图文件信息管理员) |
1人 |
具备相关岗位证书,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满足业主信息化管理要求,年龄在45岁或以下。 |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 |
相应条款现修改为: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资料员(数据员、图文件信息管理员) |
1人 |
具备资料员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满足业主信息化管理要求,年龄在45岁或以下。 |
须提供资料员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
三、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GZZB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为准,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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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大学
2025年1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