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丹徒区大气环境综合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JSZC-321112-ZJHX-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12-ZJHX-C2025-0006
项目名称:2025年丹徒区大气环境综合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9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采购高水平专家团队,以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防治的评估体系,增强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能力、深入分析污染源并提升精细化溯源能力、科学管理和管控方案评估能力,为丹徒区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本项目允许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应不低于60 %(参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及《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2)22号))。磋商供应商可通过下列措施完成:
(1)如为大型企业参加磋商的,至少预留给中小企业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的总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4%)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具体分包事项及预计分包金额占预算金额的份额。
(2)如为中型企业参加磋商的,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且须预留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总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4%,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具体分包事项及预计分包金额占预算金额的份额。
(3)如为小微企业参加磋商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4-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丹徒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
3.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4.苏采云系统相关操作规范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九、苏采云操作其他补充事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丹徒新城勤政路1号
联系人:顾永祥
联系电话: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联系人:徐建平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建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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