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商谈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ycg******
******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商谈
预算金额:32.58万元
最高限价:32.58万元
******税务局机关食堂位于歙县徽城镇新安路60号,需要保障职工人数约190人就餐。在采购人的领导下,做好食堂劳务相关工作。精心提供早、中、晚工作餐服务(指定时间)及公务用餐保障。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合同期限:服务周期为1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商谈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商谈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商谈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00分至1******有限公司(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报名并领取商谈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
5.商谈保证金:免收
6.质疑最迟应当在商谈文件公告期限(同商谈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商谈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商谈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商谈公告第八项内容。)
******税务局法制股(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商谈公告属商谈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商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商谈公告与商谈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商谈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新安路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
******有限公司获取商谈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ycg******
******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商谈
预算金额:32.58万元
最高限价:32.58万元
******税务局机关食堂位于歙县徽城镇新安路60号,需要保障职工人数约190人就餐。在采购人的领导下,做好食堂劳务相关工作。精心提供早、中、晚工作餐服务(指定时间)及公务用餐保障。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合同期限:服务周期为1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商谈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商谈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商谈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00分至1******有限公司(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报名并领取商谈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
5.商谈保证金:免收
6.质疑最迟应当在商谈文件公告期限(同商谈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商谈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商谈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商谈公告第八项内容。)
******税务局法制股(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商谈公告属商谈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商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商谈公告与商谈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商谈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新安路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百花路金泰广场b幢银辉百货11楼1124-26号房间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