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公示说明
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那曲县香茂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那曲县香茂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
建设地址:垃圾填埋场设于香茂乡境内东北约2.9km,垃圾转运站设于古露镇东北处约13km;
项目概况: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平均处理能力9t/d,垃圾转运站设计日平均处理规模为6.6 t/d;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那曲地区索县达尔塘路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金盾苑小区23幢3单元1002号
联系人:邱总
电话:******
三、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人民政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