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实训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恢复及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学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实训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2月28日(北京时间)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因故于2025年3月20日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暂停公告。经监督部门的同意,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就本项目做如下变更及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内“2.2.4(1) 荣誉奖项- 全过程工程咨询获奖:全过程工程咨询获奖最多计 2 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 3 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080 天内)承接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奖的,每个计 2 分,最多计 1 个,最高计 2 分。”变更为:“2.2.4(1) 荣誉奖项- 全过程工程咨询获奖:全过程工程咨询获奖最多计 2 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 3 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080 天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或工程咨询类奖项(不限于案例、企业、项目、成果等)的,每个计 2 分,最多计 1 个,最高计 2 分。”
******学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三、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
四、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服务期限: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工程初步设计到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结算完成以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详见发包人要求。实际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本项目作出分期分批实施安排,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合同价格调整或补偿要求。”统一变更为“服务期限:1330天(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工程初步设计到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结算完成以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详见发包人要求。实际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本项目作出分期分批实施安排,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合同价格调整或补偿要求)。”涉及服务期限的有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五、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后制作投标文件。
招 标 ******学院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 10 号中天大厦 502 室
项目负责人:廖琼
电 话:0735-******、******
监管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