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CA020085-202401-01
一、招标概况
产城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于2024年11月11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元/%) | ******.33 | |
质量目标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的设计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绿化部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 |
履约期限(天) | 总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8;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A******5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3396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 | 肖庆,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鹏,其他,E******00089A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文丰,其他,W******54364 | |
施工员 | 邓少杰,施工员,************090 | |
质量员 | 杨齐英,质检员,************119 | |
安全员 | 向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4)****** | |
材料员 | 覃芳艳,材料员,************026 | |
机械员 | 张彪,机械员,************022 | |
劳务员 | 朱敏,劳务员,************772 | |
资料员 | 陈婷婷,其他,************046 | |
标准员 | 赵闯,标准员,************114 | |
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 | 智华君,其他,E******00132A | |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 | 郑玢,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0 | |
园林绿化专业设计负责人 | 裴宁,其他,E******13619 | |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 | 王康杰,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7 | |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 | 林洪,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1 | |
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 | 黄劲松,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建造******005432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春和小路(春和路-山湖南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 | 4056.72 | 袁诗琴 | ||
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美康路(规划五路)市政道路工程 | 8355.59 | 王璐晨 | |||
宜昌市滨江公园(西陵路-白沙路段)绿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7179.53 | 张勇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有限公司 | 2023年度武汉市市政工程金奖 | 武汉市市政行业协会 | 2024-06-19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12月12日11:0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3评标室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委员会对5家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打分,5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委员会对5家投标人的综合标进行评审并打分,5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评审结果: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招标人代表:刘润东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超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