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5-16
******人民政府2025年灵宝市朱阳镇下河村烟叶电烤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LBGZ[2025]026-ZC022-1 |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大道与隆昌大道交叉口深圳鼎晟 |
528,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0.33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人民政府2025年灵宝市朱阳镇下河村烟叶电烤房建设项目 |
昊立 |
HLKF-3 |
6 |
88000.00元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苏乐家(采购人代表)、王丽萍(组长)、李泽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8,97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彦峰
联系电话:
******
机构代码证:
******MA44F8W3XY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朱阳镇金屏路西段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72幢10层10号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