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范围原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设计)、专项设计及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服务的设计配合服务工作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楼宇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公共区域部分室内装修及室内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幕墙、门窗栏杆及百叶等。上述设计内容的设计深度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并达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设计需求,必要的需提供材料样板。设计过程涵盖从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专项审验、验收、备案等配合服务工作的全过程设计工作,同时包含协助完成项目的总图和施工图阶段的图形规整及指标核算工作、投资估算、概算(含概算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施工阶段配合工作、配合招标人项目的审批/报建的技术工作,并进行现场服务等所涉及相关内容的服务工作;如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要求需要进行相关设计调整工作的,设计单位应进行设计配合工作。”现修改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设计)、专项设计及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服务的设计配合服务工作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楼宇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公共区域部分室内装修及室内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幕墙、门窗栏杆及百叶等。上述设计内容的设计深度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并达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设计需求,必要的需提供材料样板。设计过程涵盖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专项审验、验收、备案等配合服务工作的全过程设计工作,同时包含协助完成项目的总图和施工图阶段的图形规整及指标核算工作、投资估算、概算(含概算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施工阶段配合工作、配合招标人项目的审批/报建的技术工作,并进行现场服务等所涉及相关内容的服务工作;如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要求需要进行相关设计调整工作的,设计单位应进行设计配合工作。”
本项目设计周期原为:“730 日历天”,现修改为:“730(日历天)包含方案设计25日历天 、初步设计25日历天(按地区要求) 、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剩下设计周期为后期服务配合工作的全过程设计。”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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