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仪器设备项目化验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4-H-1201 项目名称: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仪器设备项目化验设备 预算金额:328.8736万元 最高限价:328.873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
1.保修期:1年
2.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应保证对招标方所购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24小时提供电话、微信在线技术咨询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不计周末及休假日)内到达客户现场,3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第二包:
1.超景深三维立体显微镜(进口)质保期为3年
2.其余9项产品质保期均为1年。
3.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对招标方所购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24小时提供电话、微信在线技术咨询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8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不计周末及休假日)内到达客户现场,3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到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李昱
电 话:022-******/******
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仪器设备项目化验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4-H-1201 项目名称: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仪器设备项目化验设备 预算金额:328.8736万元 最高限价:328.87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63.3228 | 163.3228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是 | 165.5508 | 165.5508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