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280
交易编号:SJ-ZC-******-01-01
项目名称: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控制价 |
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1 |
编制泰安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重”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未来五年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
60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3至报价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2、地点:供应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如供应商未按照此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后果自行承担。
3、方式:请各投标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窗口综合服务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2)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行政监督部门:******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方式:0538-******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建设局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居金域缇香商业楼208室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经理
电 话: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