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餐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
******有限公司
委托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堂综合管理、餐饮管理服务
服务周期: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服务费价税合计:人民币叁拾玖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93120)
具体总餐费管理服务费金额和每月支付金额根据甲方实际用餐人数增减情况,根据本合同约定
的甲方用餐人员管理服务费(含餐费)金额标准进行调整。
委托方(甲方):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
******有限公司
委托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堂综合管理、餐饮管理服务
服务周期: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服务费价税合计:人民币叁拾玖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93120)
具体总餐费管理服务费金额和每月支付金额根据甲方实际用餐人数增减情况,根据本合同约定
的甲方用餐人员管理服务费(含餐费)金额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