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九龙污水隧道及上游污水管网溯源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委员会以 ******发改委投﹝2024﹞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代理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优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委员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实施九龙污水隧道及上游污水管网溯源整治,一是改造建设DN150~ DN1500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共约30.7km;二是污水管涵修复病害共约20.5km,同时整治污水管涵相关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2.80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91元
2.4 招标范围:(1)对概算批复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重庆市九龙坡区渝隆大厦 | 地址: | ******街道千叶大厦4栋22-2 |
联系人: | 陈老师、唐老师 | 联系人: | 钟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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