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揭东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2024-g106-c2-2
******公安局揭东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情形(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投标人除中小企业外,出现符合其他视同中小企业情形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视同中小企业情形的相关证明原件;
(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中小企业其他情形:①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② 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须包含二类或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揭东分局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联系方式:林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公安局揭东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2024-g106-c2-2
******公安局揭东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号 | 采购标的 | 预算金额 | 车辆实际数量 | 车辆使用单位(不拘于以下使用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采购包1 |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分局机关单位) | 35万元 | 约35辆 | 指挥中心、政工室、监督室、保障室、刑警、治安、国保、法经、禁毒、网警、森警、出入境、法制、 情指行等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包2 |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分局外驻单位) | 25万元 | 约25辆 | 交警大队(大队部、车管、交管、机动)、巡警、看守所、拘戒所、城西所、曲溪所等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情形(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投标人除中小企业外,出现符合其他视同中小企业情形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视同中小企业情形的相关证明原件;
(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中小企业其他情形:①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② 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须包含二类或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揭东分局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联系方式:林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