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梅江区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文件编号:WH******1
项目名称:梅江区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2.6955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2.69552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梅江区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中心建设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126,955.28 | 3,126,955.2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或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2023******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报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由报价人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报价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梅市建函(2022)15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提供该平台公开查询的企业和人员信息截图。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广东省内供应商无须提供)。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响应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方式:自行前往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报价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报价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名称:梅州市福利院
******办事处周溪村上大塘155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