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怀化市鹤城区城东区域城市排水防涝治理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城东区域城市排水防涝治理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2、采购编号:qcjt-cg-2024-06
3、委托代理编号:2024-cz-0036
4、采购项目预算:7581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允许有两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4)拟派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人员资格及数量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最低配备要求且均无在监工程,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项目实施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卢女士
2、电话:******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52号
(3)联系人:卢女士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3)联系人:谢女士
(4)邮 编:418000
(5)电 话: ******、******
附件(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城东区域城市排水防涝治理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2、采购编号:qcjt-cg-2024-06
3、委托代理编号:2024-cz-0036
4、采购项目预算:7581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怀化市鹤城区城东区域城市排水防涝治理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 怀化市鹤城区城东区域城市排水防涝治理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 详见谈判文件 | 1 | 758100元 | 758100元 | ¨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允许有两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4)拟派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人员资格及数量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最低配备要求且均无在监工程,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项目实施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卢女士
2、电话:******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52号
(3)联系人:卢女士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3)联系人:谢女士
(4)邮 编:418000
(5)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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