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院就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并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经专家论证,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医院后勤保障处提出。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管老师
联系电话:0510-68088864
******医院(无锡市和风路1000号)综合楼10楼后勤保障处
******医院后勤保障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