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1、采购公告中第6条原为“(4)最高限价:山桐子-容器苗:2.4元/株;山桐子-裸根苗:1.9元/株;五倍子-裸根苗:1.5元/株。”现更正为“(4)最高限价:1,990,197.50元(壹佰玖拾玖万零壹佰玖拾柒元伍角)。”
2、采购公告中第7条原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现更正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其余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