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环督字〔2023〕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即:55-52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文山州部分县(市)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未达绩效考核目标、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甚至专项资金被挪用,以及生态环境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
二、整改任务
******财政局
************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4 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监管,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升。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拨付进度协调一致。
三、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强化部门协同发力,配合做好生态保护优质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州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对自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农村“两污”治理支持力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2024年争取上级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48,819.68万元,按资金投入年度分:2023年度投入资金17,763.48万元,2024年投入资金31,056.20万元,2024年度比2023年度投入资金增加13,292.72万元,增长74.83%。按资金性质分:农村“两污”治理资金2,290.33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902.99万元,污染治理资金1,145.16万元,自然生态保护资金40,481.20万元。
整改措施2: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坚持权责匹配,结合财力情况不断加大对生态环保和执法经费投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2024年本级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9,174.36万元,按资金投入年度分:2023年度投入资金3,090.12万元,2024年投入资金6,084.23万元,2024年度比2023年度投入资金增加2,994.11万元,增长96.89%。按资金性质分:农村“两污”治理资金6,238.28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88.6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资金2,847.38万元(其中:环境监测工作经费120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经费10万元)。
整改措施3:开展常态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管,每年不少于2次到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导,强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清源行动”和“第三方绩效评价”、系统调度、专项检查等监管模式,共开展了5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通过检查,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资金使用合规,效益发挥明显,绩效实现预期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力落实党中央、省、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致力于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确保整改“后半篇文章”再上新台阶。
******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