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郑州机场工作区电瓶车充电桩项目进行招商,诚邀有意向并符合招商要求的响应人参与招商。有关本次招商项目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编号:SYKFB-JZ-202416
二、项目名称:机场工作区电瓶车充电桩招商项目
三、设备类型及点位设置
序号 |
设备类型 |
地点 |
充电插座数量(个) |
1 |
电瓶车充电桩 |
员工宿舍区 |
180 |
2 |
电瓶车充电桩 |
北货运区 |
40 |
3 |
电瓶车充电桩 |
ITC中心 |
10 |
*充电桩铺设具体点位以招商人需求为准,数量如有调整以实际运营审批为准。 |
四、招商要求
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2年。基础合作期限为2年。基础合作期届满时,如成交单位履约正常且场地无规划调整或占用,可协商顺延合同期2年。
2、经营费用计收模式:按月销售额“提成比”计收。
3、施工事项:
3.1.充电桩及相关设备由成交人自行投资布设安装和******消防审批(如有)、网络(如有)等产生的全部费用。
3.2.成交人需开放设备终端查询账号,确保招商人实时查询充电数据。
************消防设施器材,同时要加装智能断电装置、视频监控等监护设备。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具有两年(含)以上电瓶车充电桩设备相关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持续稳健的资金实力。
2、响应人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出现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需提供资信及信誉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4、响应人能够提供设备的系统开发和运营管理方案等相关手册。
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6、响应人需缴纳项目招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注:招商保证金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出,成交响应人的招商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响应人的招商保证金,在未成交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7、本次招商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注重响应人履约及运营实力。确定为成交人的必须自营成交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六、公告发布及招商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媒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郑州机场商业”微信公众号发布。
2、招商文件发售:招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招商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售,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共5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联系人:杨女士 0371-******。
3、招商文件售卖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
账号:2520 4360 7613
******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4、购买招商文件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有效身份证;③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④“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四项均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七、踏勘现场
本项目安排现场查勘。响应人报名时需提交查勘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放弃查勘,每家响应人最多指派2名查勘代表。查勘相关要求、集合时间及地点详见招商文件,届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未参与统一踏勘的响应人,视为放弃勘看权利,招商人将不再提供现场踏勘服务。
八、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商文件,届时响应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二路与口岸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箱:******
十、监督与投诉
******有限公司纪检处
监督电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