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供应商少跑腿”的目标,为供应商提供更有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在现场提交、传统邮寄投诉材料的基础上,拓宽电子邮箱网上投诉渠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递交和纸质邮寄投诉书
******办公室(交通路80号) ?联系电话:0794-****** 邮编:344500
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诉?
网址:******/web/
三、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投诉书
电子邮箱:******
四、相关要求
1.通过电子邮箱网上投诉渠道进行投诉的同时提供上传各项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和回复的电子邮箱地址,没有上传电子扫描件投诉无效。
2.电子邮件发送日期即视为财政部门收到材料日期。
3.今后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制作发布相关信息公告时需将上述投诉电子邮箱写入文件一并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