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服务分公司拟对P2南停车场A区场地进行公开招商,本次公告为预招商公告,不形成合同要约,旨在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场地招商意向,与意向合作方提前沟通,以利于制定更完善的场地开发方案。
一、场地基本情况
P2南停车场A区位于T2航站楼南侧,占地面积约为6864㎡,按2.5m×5.5m标准全部规划为小车位(车道宽度6m划线),预计可设置251个停车位(具体以正式招商文件为准)、休息室、一进二出通道(含进入T2航站楼到达层内道专属通道)。
二、基础建设条件
供水:距离招商区域北侧150米有水源接驳点(新奥能源站北侧附近)。
供电:距离招商区域南侧50米处有能源部设置的配电柜可供接电(新奥能源站南侧附近)。
排水:场内设置有污水排放井供污水排放。
道路:本场地紧邻T2航站楼南侧,旅客进出航站楼直径距离大约500米;西临机场大道,市政交通条件较便利;场地出入通道连接腾飞路,方便内场车进出。
通讯:移动、联通、电信及网络非常完善。
三、场地示意图
四、招商要求
(一)合作方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资信、经营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无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1)响应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响应人需在招商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响应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响应人需在招商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商,其招商响应均无效。
5.招商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需提供承诺函)。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招商,不能联合参加招商,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报。如招商人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招商,有权取消所涉及的所有关联公司参与本次招商的资格。
******有限公司有合作史的公司,须符合以下:
(1)本项目招商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在本公司无未结清欠款;
(2)不得在我公司合作历史中有重大违约、黑名单记录。
7.以下情况将作为响应被否决的依据:
(1)三年内响应人法人有信用中国“失信执行人”记录;
(2)三年内响应人法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黑名单”记录且未被移出;
(3)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评审;
(4)响应人同一法人旗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上述“失信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但未如实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
(5)近三年内与我公司合作历史中有重大违约、黑名单记录、截至报名结束对我司有欠款等任一情况的;
(二)业态要求
本场地招商业态不做限制,优先采纳预约停车服务、租车公司场地租赁、网约车公司场地租赁等汽车综合服务业态。
(三)合作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T3航站楼启用止为宜,具体合作期限以合同协议为准。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五、招商合作方式
本场地招商合作方式不限,接纳合作方长期租赁运营、双方合作运营的模式,具体合作方式以双方沟通确认的合同协议为准。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