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原招标文件:
17.2.2 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应按照本合同第 17.2.1 项规定使用,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预付款的正常使用承担保证责任。
现修改为:
17.2.2 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材料进场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期限需要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且为见索即付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招标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30%。
2.第三章评分标准表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
原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资历和业绩:
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现修改为:
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3.第三章评分标准表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
原招标文件: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业绩及进场计划:
1、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现修改为:
1、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