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铁李路(龙灯街-龙舞北街)道路工程已由郑州******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115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3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铁李路(龙灯街-龙舞北街)道路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公路编码C108,西起龙灯街,东至龙舞北街,全长374.878米。规划道路红线25m,设计车速30km/h。道路规划标准横断面布置形式为:25m=3m(人行道)+2m(下凹绿带)+15m(车行道)十2m(下凹绿带)+3m(人行道),一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绿化、绿化灌溉等。
2.3招标编号:HKG-JY-******8
2.4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5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西起龙灯街,东至龙舞北街。
2.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查询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企业成立后各年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1条以上(含1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及以上公路(含路基路面)的新建(或改建)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1)须提供业绩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3.4信誉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4.2投标人信用等级应为最新发布年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的河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河南省级行政区域从业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施工企业,且在河南省无信用评价等级的省外投标企业,按照注册地省级信用等级降一级对待。注册地无信用评价的公路施工企业,如无严重失信行为,均按C级对待。不接受被各省或全国评定为D级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且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4.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信用服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注:以上所有查询日期均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的日期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3.5.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同时具备本单位注册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交安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投标人处注册。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9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及以上公路(含路基路面)的新建(或改建)施工业绩项目经理;
3.5.2项目总工程师:拟派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工近五年(2019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及以上公路(含路基路面)的新建(或改建)施工业绩项目总工;
3.5.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项目经理业绩与项目总工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周女士
电 话:0371-******
邮 箱:******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