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增产人造石(不饱和聚酯板)150万平方米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增产人造石(不饱和聚酯板)150万平方米项目选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东园毓仁路18号,主要从事人造石(不饱和聚酯板)的加工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东园毓仁路18号
联系人:陈总;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话、信函和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