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龙子湖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 |||||
项目编号 |
BB2024SQGCZ247 | |||||
标段名称 |
龙子湖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标段 | |||||
标段编号 |
BB2024SQGCZ2473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投资概算(万元) |
2122.866067 | |||||
最高限价(万元) |
2122.866067 |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552-******、0552-******,地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蚌埠两阶段综合评估法(一般综合评估法)(暗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
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候选人公示按照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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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凤凰大厦A座5层10号 | |||||
投标价(万元) | 1645.641435万元(含暂列金19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张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刘盼盼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 | |||
2017Z2376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中琦大厦1608-1609室 | |||||
投标价(万元) | 1634.820377万元(含暂列金19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贺黎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刘兆广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工程师 | |||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5211号中能大厦办1301号 | |||||
投标价(万元) | 1635.125248万元(含暂列金19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周恒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王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专业工程师 | |||
******0072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0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武工、姚工;联系方式(电话):0552-******、0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