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5-26
******有限公司淅川县南水北调教育实训基地二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办公室、空调、垃圾中转站设备(含设备基础)、教师公寓窗帘;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淅财招标采购-2025-26-1 |
淅川县南水北调教育实训基地二次设施设备采购 |
******有限公司 |
******街道金融大厦3号楼6楼608室 |
19,658,996.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1.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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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淅川县南水北调教育实训基地二次设施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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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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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苏建(评委会组长)、卢晓(业主评委)、马毅(业主评委)、蔡书云、王卫民、沈娟、王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53,29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
******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
************3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淅川县富强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建业壹号城邦10号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