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台州市黄岩坚宇造林队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WZ2022-061
二、项目名称:温峤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2年12月06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台州市黄岩坚宇造林队
2、地 址:/
五、基本情况
台州市黄岩坚宇造林队于2022年12月6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温峤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WZ2022-061)”投标过程中,将CA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投标所必需的资质、材料交给台州市黄岩敏军造林队负责人张某某,由张某某一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办理投标事宜,存在视为串通投标的违法情形。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1、处以本政府采购项目金额(******.00元)千分之八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3、联系电话:057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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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温财罚决字〔2024〕第000008号 台州市黄岩坚宇造林队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702.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