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街道区域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葫发改审发【2024】50号、葫发改审发【2024】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街道区域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飞路、海翔路、文艺路、绣园支路、渤船支路、盛达街、兴达街、永达路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雨水主管道 DN600 共计 4441 米,雨水主管道 DN800共计 2475 米,雨水主管道 DN1000 共计 309 米。新建检查井及沉泥井 234 座,配套防坠网。新建预制混凝土装配式雨水口 486座,DN300雨水口连接管3883米。新建雨水排出口3座,配套拍门防止发生倒灌现象。路面破坏及修复共计 42672平方米,道路铣刨罩面 53510 平方米,钢板桩支护 604 米,更换边石 397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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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22日 开工至 2025年08月31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刘威 | 姓名: | 刘威 |
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 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02门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郜先生 | 联系人: | 刘威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
异议联系人: | 刘威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