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以及《建************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SBS防水材料生产线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SBS防水材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宽沟工业园
项目投资:21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SBS防水材料生产线1条,建设成品******消防水池)一栋,建筑面积225.63平方米;锅炉房一栋,建筑面积69.21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路、安全、环保等设施。
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依据本公司生产装置的工艺特点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是: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噪声、粉尘、管理缺陷,其发生频率和事故后果相对较低,其中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需重点防范。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论
公司SBS防水材料生产所涉及原料为沥青、SBS颗粒、胶粉、石粉、聚酯胎布、PE膜等物质,公司锅炉使用燃料为生物质成型材料,介质为导热油;依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1”“表2”查对,本项目仅在施工及机修过程中使用少料氧气、乙炔,现场不进行储存,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因此,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防火间距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宽沟工业园(E103°01′24.989?″,N35°02′07.806″)************************有限公司位于场地西侧275m处。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房布置于厂区中央偏西区域,锅炉房设置于厂区西南侧,油罐区设置于生产车间南侧,整个厂区大致可划分为生产区域、锅炉房和油罐区三大部分。
生产区域和油罐区布置于厂区进场道路两侧,有利于原料及产品运输。办公区位于厂区主导风向侧风向,有利于减轻生产废气对办公区域的影响。
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中考虑了防火、安全、卫生、施工等方面的要求,建构筑物及辅助设施的防火、安全与卫生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总平面布置合理。
4)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结论
本项目生产工艺为现阶段成熟且自动化比较高的工艺,设备为专业厂家生产的成套设备,无国家淘汰、禁止、限制的工艺和设备。
项目整个工艺是沥青预热、涂盖料的制备、胎基烘干、胎基浸涂、成型、覆膜、冷却、成卷包装、入库待售,该工艺属于传统的制造业。
所以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是安全可靠的。
5)安全措施符合性及有效性结论
①厂址、建构筑物及总平面布置安全措施符合性
本节采用安全检查表对照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共进行了28项内容的检查,其中1项不符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动力室、配电室作业现场应急疏散指示灯具未处于通电状态。
②危险物质、物料安全措施符合性
本节采用安全检查表对照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共进行了10项内容的检查,均已按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落实了相关安全措施。
③生产工艺系统安全措施符合性
本节采用安全检查表对照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共进行了130项内容的检查,2项不符合,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穿越墙体、孔洞未进行封堵;已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但标志数量不足。
******消防系统安全措施符合性
本节采用安全检查表对照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共进行了21项内容的检查,1项不符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消防设施处未设置标识。
⑤职业卫生安全措施符合性
本节采用安全检查表对照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共进行了9项内容的检查,均已按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落实相关安全设施/措施。
⑥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性
本节采用安全检查表对照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共进行了17项内容的检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次数不满足应急预案要求。
⑦安全措施有效性
采用安全检查表共进行了12个方面110项内容的检查,其中1项不符合要求,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储备物资不满足应急预案要求。
6)安全管理合规性结论
公司已成立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人员5人,制定有较为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已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了应急救援小组及部分应急救援物资;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能够持证上岗;公司已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人员具备上岗要求;公司定期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规范佩戴。
7)试运行及验收发现问题整改结论
2021年12月底,本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期间公司对本项目试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对试运行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逐项进行了整改。
2024年1月24日,我公司组织进行了本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经专家验收本项目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整改;会后我公司按照专家意见积极组织进行整改落实,截止目前,验收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三、公示周期
自2025年1月2日起10日。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二兵
联系电话:******
2、验收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玲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