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县财政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县域内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综合运用上下联动、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重点对在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前期对抽取的三家代理公司自查审查的基础上,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备案、影像等相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督促代理机构及时整改。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及时公开处理处罚信息,曝光典型案例,持续维护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