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扫描
湖南湘潭:加强预算单位政采内控引领
本报讯 日前,湖南省湘潭市财政局出台《湘潭市市直预算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行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完善各预算单位内控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湘潭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照省级标准执行,货物、服务、工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分别提高到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以上,由此,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数量和金额都相应增加。为科学合理、贴合实际制定《指引》,湘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审计局、市公安局等采购单位成立调研小组,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全程参与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了解市直预算单位在开展采购活动过程中的现状、困难和需求,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通过开展多轮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现场辩论会,确保《指引》既合法合规又符合全市实际。
据了解,《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市直预算单位关注的组织架构与岗位分离、预算与采购需求编制管理、采购方式选择、采购过程管理、合同签订与验收、争议处理、单位内部监督检查等环节的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列举了单位采购目录参考示例,为市直预算单位制定本单位内控制度提供参考。同时,《指引》的出台为各市直预算单位(采购人)完善采购内控制度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有利于强化市直预算单位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目前,全市各单位已积极响应,依据《指引》开始着手制定本单位采购目录,将《指引》提出的控制措施嵌入工作流程,完善本单位的采购内控管理。
(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