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令388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12月20日起 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一期工程调整及低温热解工程)
项目性质:扩建
******有限公司瓯海分公司)
建设地点:温州市西向生态填埋场红线内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温州市
服务对象: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
项目投资:约8339.29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在原 2.5 万吨/年产能的基础上,扩建一条年产能 2.5 万吨/年的飞灰水洗生产线;二期配套2条低温热解处理线(干燥窑处理能力为3.2t/h,低温热解窑处理能力为2.2t/h),总处理规模 5 万吨/年。新增总建筑面积5548.5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储仓输送系统、飞灰水洗系统、水洗母液处理系统、蒸发分盐系统、飞灰稳定固化系统、低温热解系统等生产设施和车间、罐区、天然气瓶组气化站、综合水处理区、蒸发设备区、设备及总图工程等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 方位 | 距离(m) | 名称 | 保护对象 | 方位 | 距离(m) | |||
1 | 曹平村 | 居住区 | 东北 | 约1051 | 23 | ******卫生院 | 卫生机构 | 西北 | 约2031 |
2 | 底岙 | 居住区 | 东 | 约1560 | 24 | ******幼儿园 | 学校 | 西北 | 约2571 |
3 | 郭西村 | 居住区 | 东南 | 约2082 | 25 | ******中学 | 学校 | 西北 | 约1798 |
4 | 岭头新村 | 居住区 | 东南 | 约2907 | 26 | ******幼儿园 | 学校 | 西北 | 约2075 |
5 | 郭南村 | 居住区 | 东南 | 约2706 | 27 | 戈恬家园 | 居住区 | 西北 | 约1720 |
6 | 鸿溪云澜 | 居住区 | 东南 | 约2686 | 28 | 戈恬村 | 居住区 | 西北 | 约2113 |
7 | 曹平新村 | 居住区 | 东南 | 约3050 | 29 | 大潭村 | 居住区 | 北 | 约1819 |
8 | 会昌住宅小区 | 居住区 | 东南 | 约3320 | 30 | 温州幼师(鹿城校区) | 学校 | 东北 | 约1879 |
9 | 后屿 | 居住区 | 东南 | 约3023 | 31 | 馒头驻村 | 居住区 | 东北 | 约2665 |
10 | ******幼儿园 | 学校 | 东南 | 约3099 | 32 | ******居住用地1 | 居住区 | 西北 | 约1549 |
11 | 鹤岙村 | 居住区 | 西南 | 约2338 | 33 | ******居住用地2 | 居住区 | 西北 | 约2454 |
12 | 岩角山村 | 居住区 | 西 | 约1523 | 34 | ******居住用地3 | 居住区 | 西北 | 约1497 |
13 | 周岙村 | 居住区 | 西北 | 约2459 | 35 | ******居住用地4 | 居住区 | 西北 | 约2245 |
14 | ******小学 | 学校 | 西北 | 约2467 | 36 | ******居住用地5 | 居住区 | 西北 | 约2225 |
15 | 源口村 | 居住区 | 西北 | 约2570 | 37 | ******居住用地6 | 居住区 | 西北 | 约1674 |
16 | 源口家园 | 居住区 | 西北 | 约2342 | 38 |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 教育科研 | 西北 | 约1485 |
17 | 泽南小区 | 居住区 | 西北 | 约1901 | 39 | 环境空气一类区 | / | 西北 | 约3185 |
18 | 望溪佳苑 | 居住区 | 西北 | 约1485 | 40 | 坑口塘水库 | 水环境 | 东南 | 水域约904 |
19 | 天长村 | 居住区 | 西北 | 约1645 | 41 | 泉明寺水库 | 水环境 | 南 | 水域约1151 |
20 | 天长锦苑 | 居住区 | 西北 | 约1830 | 42 | 戌浦江 | 水环境 | 西北 | 约1340 |
21 | ******小学 | 学校 | 西北 | 约1884 | 43 | 1km范围内农田 | 土壤 | / | / |
22 | ******幼儿园 | 学校 | 西北 | 约2291 | 44 | 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地下水 | 水环境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西向填埋场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最终纳管至泽雅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温州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报告,泽雅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良好,各项指标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戌浦江水质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新增污染源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其中一类区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叠加现状浓度后,叠加后的污染物短期浓度、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此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对厂界各预测点位的预测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对应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企业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均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负责清运和处置。因此,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新增的资源化车间、废气净化系统、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均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针对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均采取较为有效的防漫流、防泄漏、防渗漏等工程控制措施,防止泄漏物污染地下水。企业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之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行30年土壤中Pb、Hg、Cd、Sb和二噁英类叠加现状监测浓度最大值后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标准限制要求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7、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厂区按要求在液体储罐区设置围堰、厂区内设置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生活污水依托西向填埋场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纳管泽雅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新增飞灰灰仓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破袋装置及除尘设施均依托原有项目,负压引风,破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水洗过程产生废气依托原有项目的废气治理措施,采用“一级水洗+一级酸洗”后高空排放。本项目新增2个盐酸储罐,储罐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原有项目的盐酸废气吸收塔,经碱液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新增1台天然气燃烧锅炉,天然气燃烧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水依托原有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与水洗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措施。新建实验室安装通风橱,废气经集气后引至水洗废气处理设施。压滤机加盖密封罩,密封罩上方设置集气管,废气集气后经“一级酸洗涤”后高空排放。盐酸中转罐呼吸气经酸雾吸收器处理后引入水洗废气治理措施后高空排放。干燥窑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低温热解废气经“布袋除尘+SCR脱硝+活性炭固定床”处理后高空排放。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新增的资源化车间、废气净化系统、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严格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运、设备装置安全控制;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物料泄露防范措施、急救措施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温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一期工程调整及低温热解工程)位于温州市西向生态填埋场红线内。项目建设符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营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居民、单位和团体。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勤民路599号鹿城壹号18栋13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577-******
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7-******
******有限公司瓯海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池工 0577-******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查阅报告书全本。
******有限公司瓯海分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