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博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精河县托里镇四牧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里镇 |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
******有限公司 |
1.位于精河县托里镇,建设任务为:更新改造灌区内渠道总长度13.72公里,修建配套节制分水闸5座、农桥21座、交通桥1座、渡槽4座、倒虹吸1座、配套4套信息化量测水设备等。通过置换地下水灌溉,将灌区现有21眼机井作为备用灌溉井使用,减缓项目区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 2.项目总投资6060.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5%。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扬尘等。通过并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2)废水:①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及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几乎不含矿物油。②生活污水:施工生活区设置环保公厕,定期清运至托里镇污水处理厂,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3)噪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隔声、消声、减震等方式降低设备噪声等级,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减隔声措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弃方)、渠道建筑物拆除物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运往精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托里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2.运营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为防渗渠改造,属于生态类******居环境造成影响。 |
/ |
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