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城区智能充电桩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招〔2024〕-22号
项目名称:吉安县城区智能充电桩二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8元
最高限价(如有):******.28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赣企恒招〔2024〕-22号 |
吉安县城区智能充电桩二期建设项目 |
1 |
批 |
******.28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付(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或无法进场的报招标人确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9日0:00至2024年12月16日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CA证书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城君山大道建设大厦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长冈南路29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