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江口灌区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12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XFZZC-2024-003-1 (JC2024-136 )
项目名称: 吉安县江口灌区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吉购2024F******6 |
吉安县江口灌区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 |
1 |
批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45天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12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吉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否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县水利局
地 址: ******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建业大厦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
电子函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