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南山教育信息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一、
******教育局南山教育信息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评分准则“(一)评分内容”修改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对以下各项进行评分:1.具有管理类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得30分,最高得30分;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副高级(或以上)管理类专业职称的得30分,最高得30分;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颁发的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4.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核类别为:主要负责人)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以上4项得分累计,满分100分。”2、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准则“1.考察拟安排的主任助理(限1人)情况”:(1)将“在具有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基础上”修改为“在具有管理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基础上”;(2)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绿化类专业职称证书”修改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物业管理相关专业职称证书”。3、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准则“3.考察拟安排的维修主管(限1人)情况”的“在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基础上”修改为“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基础上”4、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准则“4.考察拟安排的环境主管(限1人)情况”修改为“在具有林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规则评分: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园林类专业职称证书的得5分; ②具有清洁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证书的得5分;③具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环境消毒清洁员高级培训合格证的得5分;④具有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治(制)员证书的得5分。 以上①-④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5、招标文件评标信息“商务部分”中评分因素“投标人认证情况”评分准则“(一)评分内容”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社会(或企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8)物业服务认证证书;所有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含物业管理服务或物业服务,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7.5分,最高得60分;2、投标人具有副省级城市(或以上)地方标准认证(认证范围含物业管理服务或物业服务)的,得40分。以上2项得分累计,满分100分。”“(二)评分依据”修改为“1.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
******)的认证信息查询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且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9日三、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教育局地址:南山大道2076号教育信息大厦B902联系方式:
******************集团总部大楼)27楼联系方式
******财政局)】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工电话:0755-
************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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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南山教育信息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评分准则“(一)评分内容”修改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对以下各项进行评分:1.具有管理类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得30分,最高得30分;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副高级(或以上)管理类专业职称的得30分,最高得30分;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颁发的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4.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核类别为:主要负责人)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以上4项得分累计,满分100分。”2、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准则“1.考察拟安排的主任助理(限1人)情况”:(1)将“在具有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基础上”修改为“在具有管理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基础上”;(2)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绿化类专业职称证书”修改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物业管理相关专业职称证书”。3、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准则“3.考察拟安排的维修主管(限1人)情况”的“在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基础上”修改为“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基础上”4、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准则“4.考察拟安排的环境主管(限1人)情况”修改为“在具有林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规则评分: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园林类专业职称证书的得5分; ②具有清洁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证书的得5分;③具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环境消毒清洁员高级培训合格证的得5分;④具有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治(制)员证书的得5分。 以上①-④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5、招标文件评标信息“商务部分”中评分因素“投标人认证情况”评分准则“(一)评分内容”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社会(或企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8)物业服务认证证书;所有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含物业管理服务或物业服务,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7.5分,最高得60分;2、投标人具有副省级城市(或以上)地方标准认证(认证范围含物业管理服务或物业服务)的,得40分。以上2项得分累计,满分100分。”“(二)评分依据”修改为“1.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
******)的认证信息查询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且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9日三、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教育局地址:南山大道2076号教育信息大厦B90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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