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石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一标(第二工业大道、横三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石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一标(第二工业大道、横三路)
建设地点:云南石林产业园区(原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
******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包括2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1130.7m,道路红线宽度为36m、24m,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第二工业大道(双向4车道),南起于环城北路,北止于横一路,道路全长760m,红线宽36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50km/h。横三路(双向2车道)西起第一工业大道,东至第二工业大道,道路全长370.7m,红线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石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一标(第二工业大道、横三路)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石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一标(第二工业大道、横三路)
建设地点:云南石林产业园区(原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
******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包括2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1130.7m,道路红线宽度为36m、24m,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第二工业大道(双向4车道),南起于环城北路,北止于横一路,道路全长760m,红线宽36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50km/h。横三路(双向2车道)西起第一工业大道,东至第二工业大道,道路全长370.7m,红线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 污染物类别 | 环境影响 | 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废气 | 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沥青烟。 | 厂界设置不低于2.5m高的临时围挡,洒水降尘。临时物料堆场、临时表土堆场采取覆盖措施、不设大型混凝土拌合场、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废水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工程废水、雨天地表径流。 | 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设置临时沉淀池。临时物料堆场、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并采取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密目网苫盖措施。 | |
噪声 |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 在施工厂界设置临时隔声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敏感目标附近设置临时隔声屏障。 | |
固体废弃物 | 施工垃圾、淤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施工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石林县指定位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运至沿线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渣土、砂石等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篷布覆盖措施。 | |
营运期 | 废气 | 车辆尾气 | ①在道路两侧,特别是敏感点处加强绿化,绿化树种应选用对co、no2吸收效果较好的树种。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 ②加强路面养护,保持路面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加强对公路沿线绿化的养护,维护绿化的减污功能。 |
废水 | 雨天路面径流 | ①加强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定期清淤,以确保排水通畅,经常性巡查,发现排水设施损毁及时修复。 ②加强道路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上的污染物,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物的数量。 | |
噪声 | 交通噪声 | ①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 ②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③道路沿线加强绿化。 ④道路沿线过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牌 | |
固体废弃物 | 排水沟和涵洞污泥 | ①路政部门宜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定期清掏排水沟污泥,并妥善处置。 ②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监督工作,运输含尘物料车辆加盖篷布,以防撒漏。 | |
环境风险 | 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控的。 | 严格执行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措施,控制环境风险。 |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石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一标(第二工业大道、横三路)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