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委员会的委托,就2024******委员会体育用品、综合日用品、蛋糕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委员会体育用品、综合日用品、
蛋糕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招 标 人:******委员会
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一标段: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三******有限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许昌市魏都区超冠体育用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二标段: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四******有限公司。
三标段:
******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许昌市魏都区家喜家乐面包房;
******有限公司;
第四******有限公司。
以上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均满足
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委员会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明礼街1号
联系人:阎老师
电 话:0374-3351560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群团工作部
电 话:******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