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洞头客运站等四处场站屋顶光伏设备
三、采购项目编号:WGSS-JYJT-Z-******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七、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09点30分 | 2024年12月11日09点30分 |
2 |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增加“踏勘” | 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30 地点:洞头新城客运中心(温州市洞头区海滨大道278号) 注:1、投标人自备测量工具及车辆;2、因现场勘查不充分导致的报价缺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项目涉及多个管理单位,其他时间如需踏勘现场的,需提早联系采购人进行申报。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4 |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五、评分细则:企业综合实力” | ******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得1分,四级得2分,三级及以上得3分;本项不重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投标人具有******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得1分,四级得2分,三级及以上得3分;本项不重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5 |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五、评分细则:类似项目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国网光伏安装建设项目累计达到1MW及以上的,得2分。 注:证明材料须需提供对应项目施工合同及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光伏安装建设及完成并网项目累计达到1MW及以上的,得2分。 注:须提供对应项目施工合同及完成并网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6 |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五、评分细则:项目组人员配备” | 对投标人拟派管理人员具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或考核)合格证书的,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7 |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五、评分细则:售后运维服务”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MW及以上光伏运维及清洗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证明材料须需提供对应项目合同及履约评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光伏运维(含清洗)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项目合同及履约评价表(评价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履约评价表可为月评价或季度评价或年度评价),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8 |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577-****** | ******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 |
9 | 其他事项(答疑回复) | 4******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有限公司******法院提起诉讼。 | 4、******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有限公司******法院提起诉讼。 |
1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 | 0577-****** |
八、其他事项:如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如与本次更正内容有冲突,均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41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