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办医【2017】26号、冀农医发【2017】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对病害生猪及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由国家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
******有限公司和汤道河食品站两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企业对屠宰环节中病害猪及病害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协调财政对两家企业予以补贴。
2023年两家企业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产品折合生猪97.5头,按相关文件规定每头猪应补助880元,合计补助8.58万元 (详情见附表)。
特此公示
2024年12月26日
2024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序号 |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称 | 补助数量(头) | 补助金额(万元) | 负责人 |
1 | ******有限公司 | 87.5 | 7.7 | 陶仕海 |
2 | 宽城县汤道河食品站 | 10 | 0.88 | 张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