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废尖晶石窑砖、窑铁销售竞价书
******有限公司(以下称竞卖方)拟以竞价方式销售渣处理车间检修拆除产生的废尖晶石窑砖、窑铁,欢迎符合竞购条件的单位(以下称竞购方)参与竞购,有关商务条件如下:
一、产品概况:
1、废尖晶石窑砖销售数量约700-1000实物吨(含渣)(此数量为预估到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止不定期检修可能产生的废尖晶石窑砖及渣,以实际提货数量为准,此次竞价确定售价一直执行到本年度12月31日止。),固体块状,渣为颗粒状。
2、窑铁销售数量50-150吨((此数量为预估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止不定期检修可能产生的窑铁,以实际提货数量为准,此次竞价确定售价一直执行到本年度12月31日止。),固体块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竞卖方业务合作中无不良记录。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要求:
1、交货地为竞卖方厂内,竞购方自雇机械、人员自行装车;以竞卖方计量为准。
2、竞购方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盖章),竞购方为能提供相关技术能力资质的生产厂家,同等价格优先考虑;竞购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回收或处理废砖、窑铁类内容为第二考虑对象;竞购方为一般公司作为第三考虑对象,后两类公司若竞得必须确保所提货按国家相关要求销售给有生产处理能力的厂家。
3、此次竞得者在合同签订后,因竞卖方无场地堆放,检修临时堆放生产现场,每次接到竞卖方提货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在口头限定时间内提完货。
四、竞价方式:
1、计价标准:
1)废尖晶石窑砖按实物吨计价,竞卖方设定废尖晶石窑砖(含渣)下限价为32元/实物吨,低于下限价,报价无效。
2)窑铁按实物吨计价,竞卖方设定窑铁下限价为345元/实物吨,低于下限价,报价无效。
2、报价方式:竞购方按竞卖方提供的格式报价单直接机打填报,手填报价无效。公司报价单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必须出具公司法人授权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未密封者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单及要求的资质文件一并密封在一起。
五、报价截止时间:竞购方应将密封的报价单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12:00时前送达竞卖方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报价单送达地点及联系人******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张宏(******)。
七、保证金的交付:参与竞购的各竞购单位应向竞卖方缴存5000元竞购保证金,若竞购方在竞卖方账户有5000元以上余款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竞卖方从其余款中扣除5000元作为此次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应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12:00前电汇至销售方指定的账户内,逾期未到账,且竞购方未能出示有效的汇款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购权,所报价格为无效报价。未列入竞购候选人的竞购方所交保证金由竞卖方全额无息退还;竞价入围的竞购方之前所交的5000元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竞卖方退回或最后一次提货自动转为货款。
保证金支付账户如下:
******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陕西省商洛分行会计营业室
账号:6100 1670 0140 5000 0011
八、价格评定方式:由竞卖方单位经济业务活动评审领导小组按高价入围原则确定竞价入围单位。
九、合同签订:竞价首位入围者须在接到竞价入围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竞卖方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若排序首位的竞购者在接到竞卖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未与竞卖方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则按违约处理,竞卖方可直接扣除其5000元保证金。同时排序第二位的入围竞购者按其所报价格成为竞得者,应与竞卖方签订合同,竞价书内容对所有竞价方均有法律效力。先款后货,竞购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货款,提完货物。
十、违约责任:若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以签订合同约定履行时间为准)由于竞购方原因未提完货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违约,竞卖方有权扣其违约金。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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