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罪犯伙房高分子复合燃料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75477 项目名称:2025年罪犯伙房高分子复合燃料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要求:
★1、不属于爆炸物;
★2、非危险化学品;
★3、闪点大于65;
★4、燃烧后颗粒物<20mg/m3;
★5、燃烧二氧化硫<3mg/m3;
★6、燃烧氮氧化物<3mg/m3;
★7、燃烧一氧化碳<3mg/m3;
★8、不属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9、不属于有毒和传染性物质;
★10、无放射危险性;
★11、不属于腐蚀物品;
★12、无其他危险性;
★13、热值大于6500;
★14、提供所有检查报告必须有燃料产品名称(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报告;道路货物鉴定书;灶具废气检测;燃烧热值报告,必须是招标燃料名称。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名称、合同名称及发票名称必须一致。)
商务要求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左侧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逐项对照填写) | 偏离程度(必须标注)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 | |
★2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月支付,每月30日之前结算。 | | | |
★4 | 甲方有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测的权利,费用由乙方承担。 | | | |
★5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采购方验收报告填写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6 |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项目周期内,不随市场价格变化浮动。且报价须是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成交后,甲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无须到场。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详见采购文件格式17),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关联的采购意向公示网址为
******/portalindex?currentKey=file&unitId=******8029&year=2025,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此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建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