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审批科。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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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船海装风电(新河县)风电钢混塔筒加工制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新河县春秋路北侧、308线东侧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等内容外)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公示日期 | 2025.1.2-2025.1.3(2个工作日) |
中船海装风电(新河县)风电钢混塔筒加工制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