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高速公路ETC发行系统升级及运维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FW******2057/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标时间:2024-12-20 11:04:21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20 14: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23 17:00: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2025年度安徽省高速公路ETC发行系统升级及运维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2025年度安徽省高速公路ETC发行系统升级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W******2057)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12月20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
服务质量 | 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
服务期 | 12个月 | 12个月 | 12个月 | |
投标人业绩 | 1.******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项目—平台软件系统; 6.2022年度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平台应用系统升级及运维项目; 7.2022 年河南省高速公路省中心收费系统数据库升级改造工程。 | 1.五峰山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车路协同系统工程施工项目WFS-CLXT-1标段; 2.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车路协同系统工程施工项目CX-CLXT1标段; 3.魏村枢纽扩容改建工程智慧船闸建设项目WCSN-CZ-ZHJS标段。 | ******有限公司广西ETC运营服务系统改造项目; 2.广西翔路智慧路网项目信息化管理服务(第二批)。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兆兵 | 郭斌 | 龙思颖 |
职称、资格证书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
业绩 | 1.2021年度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应用软件升级改造及业务保障项目; | 1.盐城市智慧农路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南京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项目ZC-PT-KF合同段。 | 1.广西翔路智慧路网项目信息化管理服务(第二批)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许金儒 | 张建群 | 韦恺 |
职称、资格证书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响洪甸路1200号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5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51-65590535,******
四、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合肥市响洪甸路1200号,电话:0551-68166210。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计划服务期: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负责人:李兆兵
项目负责人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CISP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 月31日
项目负责人:郭斌
项目负责人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资格能力条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证书
其他事项:
第3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负责人:龙思颖
项目负责人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资格能力条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