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转及南繁植物检疫隔离基地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开展评审,现将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评审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转及南繁植物检疫隔离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三亚市天涯区新联村委会上恶村。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84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1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95万元,预备费659万元。(预算视编制情况合理浮动)
二、评审服务费用预算金额
不超过253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要求及内容
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转及南繁植物检疫隔离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四、评审单位条件
(一)具有工程咨询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可以转包、分包;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过往相关工作业绩;
(七)有与提供本咨询评审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或者相应的执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相应的执业资格,以及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的专家团队;本次项目评审团队不少于2名造价工程师。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对照评审单位条件第一项,需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工程咨询单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对照评审单位条件第一至五项,需逐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照评审单位条件第六项,需提供过往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四)对照评审单位条件第七项,需提供参与本次评审的团队人员身份证明,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
(五)提供报价,报价应为整体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七)提供本项目工作方案;
(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所有提交的纸质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1229室计划财务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七、比选要求及原则
(一)投标单位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投标单位及工作团队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投标单位及工作团队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工作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五)同等条件下按低价优先原则。
八、公示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
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30日
一、拟评审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转及南繁植物检疫隔离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三亚市天涯区新联村委会上恶村。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84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1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95万元,预备费659万元。(预算视编制情况合理浮动)
二、评审服务费用预算金额
不超过253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要求及内容
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转及南繁植物检疫隔离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四、评审单位条件
(一)具有工程咨询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可以转包、分包;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过往相关工作业绩;
(七)有与提供本咨询评审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或者相应的执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相应的执业资格,以及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的专家团队;本次项目评审团队不少于2名造价工程师。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对照评审单位条件第一项,需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工程咨询单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对照评审单位条件第一至五项,需逐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照评审单位条件第六项,需提供过往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四)对照评审单位条件第七项,需提供参与本次评审的团队人员身份证明,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
(五)提供报价,报价应为整体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七)提供本项目工作方案;
(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所有提交的纸质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1229室计划财务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七、比选要求及原则
(一)投标单位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投标单位及工作团队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投标单位及工作团队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工作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五)同等条件下按低价优先原则。
八、公示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
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