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智慧城市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16 16:08:2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绵阳市游仙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智慧城市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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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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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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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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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绵阳市游仙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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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基于四川省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四川省数字化绿色化双化协同转型发展试点打造游仙区智慧城市试点项目;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GIS、数字孪生等技术,建设智慧水利、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民政、智慧住建等信息化工程,搭建支撑系统运行的智慧底座,改造保障信息传输的网络基础设施,购置硬件设施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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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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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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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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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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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0-17 00:00至2024-10-2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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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0-17 00:00至2024-10-2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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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申请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信息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信息化类或工程类或设备货物类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7500万元(项目业绩需提供招标公告截图)。 4、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及工程招标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及工程招标采购代理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申请单位须具备发改部门评定的在库评标专家人员不少于1名。(附专家证或专家库网上截图)。注:(以上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6、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申请单位须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8、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如: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开评标室、档案室、监督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等固定办公场所图片)、服务方案。 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申请人以提供邮箱的申请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要求,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及项目名称命名)******,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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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伍女士 |
联系电话 |
****** |